【專輯●逆思裝置新聞專題出爐拉~】對岸學生和我們哪裡不一樣?

台灣開放對岸學生跨海就讀已近五年,不僅在校園裡和台灣學生的互動受到矚目,隨著對岸學生在台活動範圍的擴大,也引起其權益議題的討論。日前淡江大學學生會長候選人蔡博藝事件,及具共產黨員身分對岸學生參選台大學生代表,再次讓我們思考:我們該用甚麼態度與對岸學生互動?現行對岸學生在台灣的權益保障是否適合?最根本的,則是我們自己對兩岸關係的認知為何?

  因此,本次逆思專題鎖定三大議題:「對岸學生納保」、「打工權益」以及「參與學生自治」,針對政大校園的教授、台灣學生、對岸學生進行訪問報導。
【現行對岸學生權益和我們、其他非本國學生哪裡不一樣呢?】

  攸關對岸學生看病權益的納保問題,日前已經進入立法程序,正待立法院三讀通過。翻開待審的法案內容,根據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第22條以及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第9條,對岸學生只要在台居留超過六個月,即可享有健保的保障,並由政府補助四成的費用。在法案通過之後,來台對岸學生即擁有和來台港澳生、海外僑生以及外籍生同樣的權益,惟保費負擔部分有些許不同。同時,對岸學生應該負擔多少保費支出,亦是目前修法最主要的爭議點。

  除去已進入立法程序的納保議題,一般而言,陸生在台的權益主要和「陸生三法」相關: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、《大學法》以及《專科學校法》。

  根據「陸生三法」,政府亦提出所謂「三限六不」的方針。

  「三限」分別為

  1. 「限校」:限制高等學校的採認,僅認可學術聲望卓著、辦學品質績優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

  2. 「限量」:限制來台學生總量

  3. 「限域」:限制醫事、國安及高科技等領域的學歷採認。

從這三項限制中可看出,台灣對於開放大陸學生進入我國高等教育,仍然抱持著戒慎的態度。

  「六不」則為

  1. 陸生無法享有加分優待

  2. 學校招生時採「不影響台灣學生就學權益」原則,另行外加名額  

  3. 政府亦不編列獎助學金給對岸學生

  4. 同時對岸學生無法在校外打工或兼職

  5. 畢業後也無法留在台灣就業

  6. 現階段的對岸學生也沒有報考公職人員的權利。

  從最基本的打工等民生問題,到左右全校學生權益的學生會長選舉,隨著來台陸生人數不斷增加,至民國103年度已突破六千人,他們的權益問題勢必會是未來我們需要關注的焦點。是逐漸開放限制抑或是繼續加強控制,值得我們思考。

註:本專題為顧及稱呼「陸生/中生」之名詞概念爭議,且在後續教授訪問時亦提及稱呼問題,故決定使用「對岸學生」一詞,以客觀地理位置為基礎來稱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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